尊重科学,敬畏每一个生命!
业务洽谈:罗经理
400-077-8871 176-2324-9801
1、提交购车书面申请。
2、填写《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配置申请表》。
3、填写“新购救护车登记申请表”。
4、填写“救护车专用车辆报警灯安装申请表”。
综上所述,共有三份书面申请和一份申请表。
其他手续按正常车牌办理,购买新救护车的手续如下:
1、提交购车书面申请
2、填写《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配置申请表》
3、填写“新救护车登记申请表”
根据牌照税第七条规定,卫生机关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医院,对重庆救护车、医疗车、囚车、殡仪车、医学检验车等有固定专用设备和特殊标志的车辆,免征证照税/燃油税,对前款规定免征牌照税的车辆,在使用前免征牌照税/燃油税!申请人提供的证明:
联系人:罗经理手机:176-2324-9801座机:023-6896-0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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